最近有客人好奇問起關於遺產安排的事情,就此分享一下吧。
香港奉行普通法,根據法例《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Intestate’s Estate Ordinance ch29》,若有人離世而沒有立遺囑,一般會將遺產分給配偶及子女,年紀老邁的雙親往往會遭忽略。有了平安紙,便可確保上一代仍會得到妥善的照顧,並大大減少出現混亂或爭產的情況。而平安紙不一定要請律師代行,專業人士如遺囑撰寫員、或曾接受相關訓練的財務策劃師也可以。 承受遺產的人必需經過遺產認證手續。若沒有遺囑,認證過程可能會長達半年至一年; 如資產複雜、繼承人數眾多的個案,更可長達數年。而在認證過程中所有資產均會被凍結。若過身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配偶又沒有充裕的流動現金,隨時會令家人陷入拮据的財困中。遺產策劃則可避免這問題的發生。 若某人生前擁有大量股票,又愛從事高風險的投資活動,若他離世後,家人在遺產認證期間遇上股市大跌,便會因無法作出適當調配,隨時令資產大幅貶值。 若某人認為自己遺產不足以分配所希望的生活水平,亦可以透過遺產策劃,創造充足現金。 其實,每當我們的生活出現變化,如資產大幅增加或減少、個人意願改變、婚姻出現變化等,便應將遺囑作出相應的修訂。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們會為自己的身體作定期的健康檢查;作為一個負責任及有智慧的成年人,對資產轉承安排亦應抱同一態度。 你可能唔知道,在遺產策劃的角度看,只運用保險工具創造大筆現金遺產,還是未足夠保險。
舉例來說,如有一對夫婦不幸同時於意外中喪生,這對夫婦未成年的小孩雖然獲得保險公司上千萬元賠償,卻可能無法享受到應有的保障,因為小孩的法定監護人領走了保險賠償之後,可能將小孩丟給其他親人照顧,從此不聞不問、一走了之。 如果父母生前將其購買的保險加上信託的保障,若不幸身故,保險賠償將撥入信託戶口,由受託人統一管理。即使受益人還未成年,也能夠善用龐大的保險賠償,在他們成長的過程當中可以得到合適的資助,並可防止不肖親人不當挪用,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亦解決子女不當使用的問題,因為立託人可以訂立財富運用的條件,如進修創業可以提款,而不能購買名貴跑車等。 一直以來,信託被視作富人的專利,身家要有過億,這實際上是個假像。我遇過不少的信託基金,立託人的身家只有一千多萬。更重要的是,妥善運用保險並透過遺產信託的形式,一千萬的財富可以倍增至四千萬的資產之餘,信託於身故後即時生效,充份保障了家人的未來,更破除“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如何做到?容後詳談。 以下是少少資料分享。
2008年9月26日,香港上市公司金至尊珠寶的創辦人林世榮博士在自宅心臟病發去世,享年53歲。股票收市價為1.63港元,市值15.5億。 2008年9月30日,金至尊珠寶集團通告指出,集團現有4.22億元具約束條款的貸款,由於林世榮辭世,將構成有關條款違約的問題。股票收市價為0.65港元。 2008年10月,新鴻基投資服務入稟高院向林世榮遺產代表追討5,000萬元另加利息。 2008年10月,東京三菱銀行入稟高院追討2,400萬元。 2008年10月9日,該4.22億港元貸款遭到終止。 2008年10月14日,金至尊珠寶集團通告指出,因主席離世,集團大部份應收賬款存在收回困難。 2008年10月19日,遭滙豐銀行呈請清盤。 2008年10月22日,菲律賓金融銀行有限公司向林世榮遺產管理人追討502萬元另加利息。 於2008年,林世榮與妻子育有兩女一子,二十三歲的長子偉龍,美國大學畢業,十九歲的長女沛鈿,亦於美國就學,次女沛紋,只有九歲。 當企業東主去世時,失去的不止生命,更有可能是一生的心血結晶,連同家人的幸福,俱付諸東流。 首當其充的是信貸問題,因為銀行向企業提供信貸,是相信在企業主的努力下,業務能得到長足發展。當企業東主逝去,銀行及投資者信心大大動搖,因此終止貸款。 同時發生的有經營問題,因為繼任者或家人未必擁有企業主的經驗,能力,技術或人脈,業務能否創造以往的佳績,甚至能否繼續營運亦成問號。 這就導致資產傳承出現問題,在遭受雙重打擊下,家人所得到的可能不是資產,而是債務。在以上例子中短短一個月內資金缺口超過5億,市值蒸發接近9億(直至現在亦暫停交易)。扣除債務後,家人能否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亦成問號。 無論信貸問題,經營問題或資產傳承,充足並大量的現金是關鍵所在。充足的現金可以償還債務,支持公司渡過損失期,創造充足時間維持營運,物色繼任者,或使繼任者有充足時間得到投資者的信心,更可以使家人得到應有的生活,不必在痛失挈親之餘,失去所有。 重點是,企業為生意發展,一般不會大量囤積現金。那如何用低成本𣊬間創造大量現金?這是每一個企業需要探討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