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知名香港藝人沈殿霞(肥姐)離世,享年62歲,並留下6000萬的遺產。
她將這筆財產設立了信託,明確規定當年只有21歲的愛女鄭欣宜每月只能領取2萬生活費,直到35歲時才能獲取餘下資產。在2022年時欣宜已經35歲,順利取得媽媽給她的財產。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她也已經是香港知名的歌手,在紅館舉辦過演唱會,更取得不少樂壇獎項了。這是一個經典的財富保護和傳承成功案例,體現出母親對女兒的生活及價值觀的深刻觀察。
由於2008年剛好是我踏入傳承理財事業的一年,一直跟進著最新的發展,因此也是我印象和感觸特別深的,值得和大家深入分析和探討。由於篇幅有限,可能未能盡錄當中的原理,之後會一篇篇補上延伸閱讀。

沈殿霞信託案例背景和基本特點
欣宜出生時沈殿霞已經41歲,因此當肥姐離世時,欣宜只有21歲,儘管在法律上已經成年,但以父母的角度來看,通常這個年齡在理財和婚姻等人生問題上可能尚未成熟。
翻查當年的娛樂新聞報導,她已經有一位外籍男友,某些報導更傳已經同居。此外,肥姐於欣宜出生後一年,即1988年已經和鄭少秋離婚。
其實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在只有一個女兒的情況下,即使不做任何規劃安排,根據香港無遺囑條例,所有財產都會由欣宜繼承。但是肥姐不同,她有遠見並洞察人性,了解到有不少潛在風險,生前看不到但死後就會出現,因此透過成立信託來規劃傳承理財。
沈殿霞的財富會面對什麼潛在風險?
1)稅務風險:據維基百科及新聞報導等公開記錄,欣宜在加拿大出生並接受教育,就讀中學直至大學,於2008年時可說一半人生都在加拿大渡過。從2008年的視角來看,究竟將來她會在什麼地方生活,發展事業以及建立家庭?其實真的不知道。如果未經深思熟慮就選擇了加拿大這個高稅區,即代表這6000萬財產今後的收入和增值都需繳付加拿大稅!
2)婚姻風險:對經歷過離婚的人來說,考慮到離婚要分身家也是人之常情。加上很多人可能沒有為意,加拿大是有同居伴侶事實婚姻(Common Law Partner / Conjoits de fait )的制度,就算未結婚都有機會分對方身家!
3)財產侵吞或揮霍風險:年輕人倘若一次過獲得大筆財富,會否在投資時所託非人,或處理財產時誤信親友?種種一切都是未知之數。再者,胡亂揮霍導致財產消逝也是屢見不鮮,作為母親自然擔心萬一以上風險出現,導致未能照顧愛女一生,將會感到遺憾。
沈殿霞信託的邏輯和風險防護
為了更好的照顧女兒,肥姐成立了一個信託。根據公開信息和媒體報導,信託的6000萬資產包括銀行戶口,投資資產,珠寶首飾等等。家族信託根據委託人(Settlor)成立後,資產即被注入信託(Trust),名義上由信託公司(Trustee)持有,受益人(Beneficiary)則是欣宜。同時,指定了父親鄭少秋以及信賴的朋友作為信託的保護人(Protector)。整理如下圖幫助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
1)信託公司(Trustee)需根據信託契約(Trust Deed)的條款來管理並分配財產給予受益人。一般而言,只有受益人才能從信託的分配中取得財產。
2)信託公司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和受托責任(Fiduciary Duty)並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除正常的信託管理費外,不能從信託資產中獲取任何利益。
3)保護人的權力可涵蓋不同程度,例如撤換信託公司,批准或否決信託公司的投資或分配決定,甚至直接指示信託公司如何投資或分配等。所以萬一信託公司沒有做好他的工作,父親及朋友作為保護人可以發揮影響力,確保信託財產如肥姐意願處理及分配。
4)信託是衡平法下的產物,以上提及的原則已經經歷了數百年的歷史並擁有大量案例及法律框架,一直行之有效。
5)信託公司在投資時需遵守謹慎投資原則(Prudent Investor Rule),簡單而言是保存本金比增值重要,組合需足夠分散,而且不能做高風險投資,否則有機會需要為損失負責。
其實信託的背後邏輯也容易明白:成立信託的目的是照顧欣宜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千金難買少年窮」,透過年輕時的堅毅磨練,奮發圖強,待思想成熟後才享受財富,是真正的意義所在。

由於信託成立後財產根本不在欣宜名下,因此能有效隔離規避早前提及的潛在風險。注:針對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務規劃或牽涉一些特殊架構或條款,由於信託的私隱度極高,也沒有相關的公開信息,因此未知沈殿霞的信託是否有作出為加拿大稅法而設的規劃,如祖母信託(Granny Trust)。
沈殿霞信託資產有增值嗎?
從媒體報導中發現,2008年時遺產價值6000萬,而14年後在2022年時則價值約1億。再者我們知道欣宜在這14年間每月提取2萬作為生活開支。所以,透過財務計算機,輸入現在值(PV),每年的現金流(PMT),未來值(FV)以及年期(Periods),我們便能計算出扣除信託的管理費及律師費用後,每年回報約4.04%(Rate),回報是否屬於合理增值則見仁見智。肯定比定期存款高,略低於一般的儲蓄保單。

至於信託的收費究竟是多少?一般而言,銀行的信託公司通常按資產百分比來收費,而獨立的信託公司則通常如律師會計師一樣按服務收費。因此,考慮資產規模和複雜性並計算性價比也非常重要,如果收費蠶食了大部份的回報,又未必是一件好事。在當年的情況,魚與熊掌未能兼得,如果要保護好女兒並給她努力奮鬥的機會,除了透過成立信託,確實並未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可以做到。
現代方式解決百年傳承問題
所謂太陽底下無新事,不少高淨值家庭父母的需求都是不希望子女繼承大筆財富後躺平,但也不希望子女失去財富變得窮困。除了如肥姐一樣成立信託以外,現在還有什麼簡易方法可以做到相同效果?答案就是人壽保險。
現時,市場上已經有人壽保單及儲蓄保單,能夠做到分期分段作出身故賠償,如沈殿霞信託的分配形式一樣(即35歲前取得每月固定生活費用,35歲後則可取得餘下財產)。
除了如上述的簡單分配,保單甚至可以設定每月生活費用每年遞增,或者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患上嚴重疾病時,可以預支更多的餘下財產來應急。更重要的是,在身體健康時投保大額人壽保險,可享受保障槓桿創造財富給予下一代。
試想像一下,在子女剛出生時,父母就為自己投保6000萬的人壽保障,所付保費只是930萬便已經做到(某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以41歲女士為例)。參考一般儲蓄保單的長期回報率約為4.5%至6.5%,從理財角度而言可以構築一個結合人壽保單和儲蓄保單組合,做到攻守兼備的效果。
魚與熊掌可以兼得
此外,保險和信託並不互相排斥,更可以同時進行。由人壽保險創造的錢正正可以在經歷不幸之時,幫助信託創造倍數計的本金,解決了成立並維護信託管理費貴的問題,可謂三軍未發,糧草先行;儲蓄保單的回報,則可以在無需冒太大的投資風險下,幫助信託在較低收費下產生足夠穩定的長期回報。
母親的愛與傳承理財的深層哲學
沈殿霞信託的案例讓我們明白到一個母親不只在生時能關愛和培育女兒,透過適當的傳承理財安排和設計,即使在身後也能培養鍛鍊女兒的奮鬥和自立精神,傳遞家庭的價值觀,同時照顧好女兒的一生。信託和保險都只是工具,真正重要的是如何把它們運用得宜,讓當中的功能和特色(35歲前只能提取2萬生活費等等)創造成為讓生命成長的禮物,如欣宜自己在社交平台發文所說:「我會爭氣,我會乖,我會努力做一個有用嘅人。」

*以上所提及的屬於一般資訊,並不構成任何保險及投資產品銷售,法律及稅務意見。如有疑問,請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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